关键词: 招教考试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未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地点:县人社局124室。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本人为外地配偶为兴隆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等材料的原件。
4、经审查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人社部门电话通知补录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2021年兴隆县幼儿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册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兴隆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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