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15人。按照不同岗位层次分为:
1、中学教师岗位36名。其中,中学语文5名、中学数学4名、中学英语5名、中学物理2名、中学化学2名、中学生物2名、中学政治2名、中学历史2名、中学地理2名、中学音乐2名、中学体育4名、中学美术2名、中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2名;
2、小学教师岗位67名。其中,小学语文19名、小学数学19名、小学英语18名、小学音乐3名、小学美术2名、小学体育4名、小学计算机与科学技术(含教育技术)2名;
3、幼儿教师岗位8名。
4、职业中学教师4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端正的品行和良好的道德。
2、已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截止到2016年9月12日以前,在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霸州市教育局已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霸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5、岗位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教岗位
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或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4)职业中学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若暂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应聘后,应在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年9月1日至9月7日)
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霸州电视台、霸州就业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霸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7天,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6年9月8至9月12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别紧缺专业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低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地点:霸州市第一中学。
2、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查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就业报到证》和学籍档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9月15日上午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2016年9月17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公共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规;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不同岗位和不同科目采取不同试卷,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科目的相关学科知识,职业中学教师考试内容为机械类专业基础知识(侧重于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汽车方向)。笔试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专业技能测试(2016年9月24日)
体育、艺术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其所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前滚翻动作示范、篮球、实心球和800米跑;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水粉;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视唱、钢琴和舞蹈。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考评机构负责组织。
3、总成绩
非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35%,专业技能成绩占35%。总成绩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完全相同者进行加试。
(四)考察(2016年9月28日)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五)体检(2016年9月29日至9月30日)
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六)公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招聘结果在霸州就业网、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分区)、霸州教育信息网和市人社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不低于5年。此次新聘用人员均纳入我市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中小学教师全部安置到霸州城区以外的学校,幼儿教师和职业中学教师实行对口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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